犹大是否参加了圣餐? “所以,人要先自我省察,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 (1 Corinthians 11:28, CCB)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似乎暗示犹大参加了主的晚餐。然而,路加福音乍一看似乎并非如此。因此,人们经常指责耶稣没有守护餐桌,因为他知道犹大会背叛他。如果耶稣适当地守护了餐桌,为什么他允许犹大参加圣餐? “所以,人要先自我省察,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 (1 Corinthians 11:28, CCB)

这里有三个主要问题需要回答:(1)哥林多前书11章关于圣餐说了什么?(2)犹大是否参加了圣餐?(3)耶稣是否正确地主持了圣餐?
哥林多前书中的圣餐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讨论了圣餐。他说:
哥林多前书11:17-34:17 我对你们所行的事,并没有称赞你们,因你们的聚会不是益处,反倒有害。18 我听说你们聚会的时候,中间有分歧,我也有些相信。19 无疑,中间也必须有分歧,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而易见。20 你们聚会的时候,固然是吃主的晚餐,但你们的吃法不是人人相同的。21 因为吃的时候,你们各人只顾自己的食物,有人饥饿,有人醉酒。22 你们岂无家可吃可喝?还是你们轻视神的教会,使那没有的东西羞愧呢?我向你们说什么好呢?我称赞你们吗?我在这里不称赞你们。23 我从主领受了这传下来的道理,也传给了你们,叫主耶稣在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24 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5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新约的立约,是用我的血流的。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6 因为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述说主的死,直到他来。27 所以人若吃这饼,喝这杯,就是吃喝主的身体不加分辨,他就是有罪的,要责备主的身体和血液。2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29 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恶。30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许多软弱的,与许多病人,还有不少的睡了。31 我们若是自己审察自己,就不至于被主审察。32 主审察我们的时候,是叫我们不至与世人一同被定罪。33 所以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候。34 如果有人饥饿,应当在家里吃饭,免得你们聚会的时候有裁判的事。至于我来的时候,我还要详细说明。
简单来说,保罗的意思是哥林多有严重的分裂问题。不像基督在设立圣餐之前所表现的团结,洗脚等等(约翰福音13:1-17等),哥林多正在犯罪,没有正确地举行圣餐。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分裂是由他们彼此缺乏爱和个人不圣洁(贫穷和醉酒)所激发的,使主的晚餐成为空洞的仪式(如果它还是的话!)。没有团结(哥林多前书5:11; 6:15, 18; 8:10-13),因此没有真正的敬拜。
保罗指示教会要在敬拜中效仿基督的榜样。他希望他们理解这种敬拜的重要性;也就是说,真正的敬拜的本质是对神的真实美德和价值的内心体验,从而导致团体的团结。
然而,有些人以不配的方式参加圣餐。他们没有正确地认识主的身体(第29节)。哥林多有些人以破坏圣餐所代表的团结的方式庆祝圣餐,这带来了神的审判。因此,保罗说,每个人都要个别地检查自己(诗篇4:4; 17:3; 26:2; 77:6; 119:59; 139:23-24; 哀歌3:40; 哈该书1:5, 7; 哥林多后书13:5; 加拉太书6:3-4; 约翰一书3:20-22)。主的晚餐是爱和自我反省的呼唤,自我反省导致更圣洁的生活,从而实现教会团结。
我们如何检查自己?这个问题的完整答案相当长也很复杂。简单来说,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问自己:(1)我们是否深入理解圣餐的目的,基督爱教会并为她舍身?(2)我们是否承认任何与基督对教会的爱不相容的态度和行为?(3)我们是否相信耶稣能赦免这些坏态度和行为,并赐予我们力量和意志,重新在爱中行走?
犹大、背叛与圣餐
马太福音(马太福音26:19-30)、马可福音(马可福音14:10-26)和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1-30)指出,犹大“可能”没有参加主的晚餐。
在马太福音中,我们读到:
马太福音26:20-27 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坐席。21 正吃的时候,他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22 他们都很忧愁,挨着他一个一个地问:“主,是我吗?”23 他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那人要卖我。24 人子固然要照着所写的去死,但卖人子的那人却有祸了!那人若不生在世上倒好。25 卖主的犹大开口问他说:“拉比,我是吗?”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26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拿来吃,这是我的身体。”27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
耶稣告诉犹大他心中的事(马太福音26:21-25;约翰福音2:23)后,文中没有说,但犹大可能在第25和26节之间离开了。仅因为某事被省略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发生。此外,在约翰福音13中,下面有说明,犹大可能确实离开了。
在马可福音中,我们看到与马太福音类似的事件:
马可福音14:18-23 他们坐席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就是和我一同吃的人。”19 他们就很忧愁,一个接着一个地问他:“是 我吗?”20 耶稣回答说:“是十二个门徒中的一个,就是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21 人子固然要照着所写的去死,但卖人子的那人却有祸了!那人若不生在世上倒好。”22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拿来吃,这是我的身体。”23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
虽然这段经文也没有明确说,但犹大可能在第21和22节之间离开了。
在约翰福音中,我们似乎找到了一些说明,犹大在圣餐前离开了:
约翰福音13:18-30 “我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人。但这要应验这经的话:‘与我同吃同喝的人,举起脚跟来攻击我。’19 现在这事发生以前,我要告诉你们,叫你们到那事发生的时候,可以相信我是基督。20 我告诉你们,你们所接待的,若是你们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待我;你们所接待的,若是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来的。”21 耶稣说完这些话,心理上就受了震动,证言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22 门徒彼此对看,猜不透他是指着谁。23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挨着耶稣坐着。24 彼得向这门徒示意,说:“你且问他是哪一个。”25 那门徒靠近耶稣,对他说:“主啊,是谁?”26 耶稣回答说:“我蘸了这饼给谁,就是谁。”耶稣蘸了饼,递给犹大·伊斯卡里奥特, 就是西门的儿子。27 犹大接了饼,撒旦就入了他的心。耶稣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28 但坐在席上的,没有一个知道为什么耶稣对他说这话。29 因为犹大是管钱箱的,他们以为耶稣是叫他去买需要的东西,或是叫他给穷人一些食物。30 犹大吃了饼,就出去了。并且是夜间。
约翰似乎为我们澄清了犹大在蘸了饼后立即离开了。因此,通过查看马太福音26:25-26和马可福音14:21-22,结合约翰更详细的事件经过,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这三个福音书中,犹大可能在主的晚餐前离开了。
路加福音22:1-23的记载则有些不同。乍一看,他似乎说犹大可能参加了圣餐。部分内容如下:
路加福音22:17-23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说:“你们分开这杯,拿去分给你们各人。18 我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神的国来到。19 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饭后,耶稣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新约的立约,是用我的血流的。 这血是为你们流的。22 但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在桌上同在。23 人子固然要去,照着所定的去法,但卖他的人却有祸了!
犹大似乎仍在桌边。 这似乎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的记载不符。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矛盾呢?
路加写福音书的风格不同。有时,真相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有时则是按主题排列的。路加不总是按顺序写作。例如,在路加福音3:1-20中,他讲述了施洗约翰的故事,宣扬悔改的洗礼以求罪的赦免,并在约旦河中为众人施洗。然后他立即提到希律王逮捕了施洗约翰并把他关进监狱(路加福音3:19-20)。然而,按时间顺序,我们知道施洗约翰在耶稣受洗之前确实为耶稣施洗(马太福音3:13-17; 4:1-12; 马可福音1:9-11; 约翰福音1:29-34)。因此,路加遵循主题内容,而不是事件的顺序。
另一个例子可能有助于说明。 在路加福音的下一章中,我们读到了耶稣在拿撒勒的拒绝(路加福音4:14-30)。路加用这个事件来介绍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而马太福音(4:12)和马可福音(1:14)则按时间顺序讲述了这个事件。
这些经文呈现了耶稣事工的一般大纲,关于材料的安排,揭示了在某些情况下很难确定确切的顺序。在某些时候,每位福音作者都在主题基础上,而不是按时间顺序,讲述耶稣的教导。(达雷尔·L·博克,1995年)我们可以避免因不同福音作者对事件的排序略有不同而造成的一些困难,认识到时间顺序并不是福音材料的唯一标准。(罗伯特·H·斯坦,1987年)
因此,所谓的路加福音的差异并不存在。
耶稣与圣餐
在我看来,犹大是否参加圣餐的问题,与主设立圣餐周围的其他事件相比,实在是小事一桩。尽管我相信犹大在圣餐前离开了,但其他门徒难道没有问题吗?
耶稣知道彼得会否认他(马太福音26:69-75;马可福音14:66-72;路加福音22:54-62;约翰福音13:36-38;18:15-18,25-27),并且他的门徒会暂时放弃他(撒迦利亚书13:7;马太福音26:31-35,56;约翰福音16:32)。不仅如此,他们暂时放弃了基督,十一门徒在被命令守望和祷告时睡着了(马太福音26:31),并且他们都在复活节迟到了!(马太福音28:8;马可福音16:8;路加福音24:8-11;约翰福音20:2)。然而,这十一门徒参加了圣餐。那么,那些质疑犹大是否参加圣餐的人,对其他门徒的否认和离弃也应该有同样的疑问。
像彼得一样(马太福音26:33),我相信其他十位门徒都有良好的意愿,并且比他们应该的更相信自己(我们经常这样!)。在他们参加圣餐时,他们已经“检查了自己”,在他们所认为的没有发现自己的信仰有缺陷。然而,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吃了喝了,并辨别了主的身体,拥有了他们当时的知识和理解。
然而,如上所述,耶稣用言语警告了他们。马太福音26:31非常清楚,耶稣说:“今夜,你们都要因我失足跌倒。因为经上写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群就分散了。’”这些话是如此的严肃和探索,但耶稣也说,在设立圣餐之前,“我知道我所拣选的人”(约翰福音13:18)。因此,耶稣保守了圣餐,并且作为一个无罪的人,他通过鼓励每个人自我反省,正确地做到了这一点。
像彼得一样(马太福音26:33),然而,我相信其他十位门徒都有良好的意愿,并且比他们应该的更相信自己。在他们参加圣餐时,他们已经“检查了自己”,在他们认为的没有发现自己的信仰有缺陷。然而,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吃了喝了,并辨别了主的身体,拥有了他们当时的知识和理解。
耶稣给了犹大三年的最好的教导(言语和行为),他见证了奇迹,他经历了神的力量(希伯来书6:1-8),他与基督同住,甚至在临近结束时,耶稣洗了他的脚,表明他对犹大的爱,在这整个过程中,有悔改的空间(罗马书2:4)。但他没有悔改(提摩太后书2:24-26;使徒行传1:16;2:23;诗篇41:9)。犹大没有借口;任何人都没有(罗马书1:20)。
希伯来书10:26-31 如果我们故意继续犯罪,在领受真道以后,就再没有赦罪的祭了,而是等候审判的愤怒和那要吞灭神的敌人的烈火。 凡拒绝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人的口供,必无怜悯地死去。 你们想,这等人该受多大的刑罚呢?他们把神的儿子践踏在脚下,把他流的血当作圣物看待,并且侮辱赐恩的灵。 因为我们知道那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复”又说:“主必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活神的手中是可怕的事。
耶稣用严肃的探索之言保守了圣餐。主的餐桌是个人反省(哥林多前书11:28),悔改和认罪(马可福音11:25),为了教会团结(哥林多前书1:10; 12:25),并且为了神的荣耀(哥林多前书10:31)。参加圣餐不应轻率。
参考文献
博克,达雷尔。 “耶稣在福音书中的话:现场直播、唱片还是记忆?”《耶稣辩论:耶稣的生平、事工和教义》,编辑迈克尔·J·威尔金斯和J·P·莫里兰。 大急流城,MI:泽恩德万,1995年。 84页。
罗伯特·H·斯坦。 《福音书问题:导论》。 贝克出版社,1987年。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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